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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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政法学院理事会成立
2019-04-19 15:17  

 

418日,政法学院理事会成立大会在厚德楼四楼报告厅举行。山东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博士生导师万光侠教授,山东大学人文社科青岛研究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方雷教授,曲阜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袁兆春教授,我校党委书记刘文烈,党委副书记王金利,党委委员、副校长迟沂军,德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李文豪,德州团市委书记王成,武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增顺,德州市中心血站站长王明才,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大伟,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张长青,山东家硕律师事务所主任杨雅辉出席大会。大会由迟沂军主持。

刘文烈代表学校党委、行政和全校师生,向理事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简要介绍了学校事业发展情况。他指出,政法学院理事会是学校依托法学和行政管理专业,联合高校、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实务部门成立的产教融合、协同发展、育人创新共同体。它的成立,必将成为助推学校和政法学院快速发展的新引擎,也必将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希望各位理事积极支持理事会发展,支持政法学院发展,支持德州学院发展,共同谱写协同发展新篇章。希望各位同学,珍惜学习机会,充分利用学校和理事会单位提供的各种办学资源,不断提升自己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努力成为品德高尚、基础扎实、勇于创新的应用型人才,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方雷对理事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德州学院政法学院理事会的成立,是政法学院发展史上的重大事件。相信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尤其是乘学院理事会成立的东风,德州学院政法学院会越办越好。

张大伟对理事会的成立表示祝贺,他表示,理事会的成立,有利于发挥高校和企业各自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希望进一步加强合作,整合优势,共享资源,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打造优异的合作成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培养更多的应用型人才。

会议听取了理事会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理事会章程及理事会产生办法,选举通过了理事会组织机构,王金利当选为理事会理事长。

会上,刘文烈和万光侠共同为“德州学院政法学院理事会”揭牌。王金利和王增顺共同为“德州学院—武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研究中心”揭牌。武城县人民检察院、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市中心血站、北京市京师(德州)律师事务所、山东家硕律师事务所向我校捐赠专业建设与课题研究基金及奖学奖教金,王金利代表我校接受捐赠。

王金利在讲话中表示,下一步,理事会将进一步勇于担当,坚定建设好理事会的信心和决心,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理事会的积极作用,积极探索,不断完善理事会工作的体制机制,深化合作,实现学校和理事单位的和合共赢。

德州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梁少宗,德州市委党校校委委员、政法部主任陈义杰,德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孙刚,德州市社科联副主席王德胜,德州市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张成民,宁津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文达,山东天衢律师事务所主任艾民,山东鑫大公律师事务所主任赵文华,山东弘正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光强,山东九达律师事务所主任顾立新,山东蓝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绍全,山东思昂律师事务所主任庞小华,有关合作单位代表和校友代表,学校宣传部、学工部、团委、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招生就业处、合作发展处、各教学院部的负责人以及政法学院全体师生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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