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省管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工作的通知》(鲁民函〔2020〕32号)要求,在德州市民政局的指导下,在财务处大力协助下,基金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基金会章程,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并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圆满完成填报工作。
近日,经德州市民政局审核,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完全符合有关法律及管理规定,审批结果合格。
基金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积极拓展社会资源,切实有效地推动学校教育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