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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学院校友会”申请获山东省教育厅批复
2019-11-01 17:27  

2019年10月31日,山东省教育厅对《关于成立德州学院校友会的请示》进行了批复,同意担任德州学院校友会的主管单位,要求学校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

校友资源不仅是学校的宝贵财富,也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德州学院建校48年来,已有13万余名毕业生遍布国内外各行各业。注册成立校友会组织,对于进一步凝聚校友力量,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下一步,学校将根据山东省民政厅的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尽快完成“德州学院校友会”的申请登记、注册审批工作,同时将在广大校友中遴选优秀校友担任校友会主要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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